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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房地產評估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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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房地產評估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南通房地產評估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一)明確評估基本事項明確評估目的:在受理評估業務時,通常由委託方提出評估目的,並將評估目的寫在評估報告上。瞭解評估物件確定評估基準日:常以年、月、日表示,簽訂評估合同:它包括評估物件、評估目的、評估時點、評估收費、雙方責任、評估報告等事項;

(二)制定工作計劃;

(三)實地查勘收集資料:實地查勘是房地產評估工作的一項重要的步驟,並要做記錄;

(四)測算被評估房地產價格:為求得一個公平合理的價格,一般以一種評估方法為主,同時以另一種或幾種評估方法為輔,以求互相對照和檢驗修正;

(五)綜合分析確定評估成果;

(六)撰寫評估報告。

房地產評估有哪些型別

房地產評估,全稱房地產價格評估,就是對房地產進行估價,也就是說,由持有《房地產估價人員崗位合格證書》或《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的專業人員,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式,運用估價方法,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結合估價經驗及對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分析,對房地產的特定權益,在特定時間最可能實現的合理價格所作出的估計、推測與判斷。它實質上不是估價人員的定價,而是模擬市場價格形成過程將房地產價格顯現出來,它具有專業性、技術性、複雜性,是科學、藝術和經驗三者的結合。房地產交易、租賃、抵押、擔保、商品房開發與銷售等環節都離不開對房地產的估價。

(一)一般評估:這類評估一般是在交易雙方發生分歧意見或有爭議時,求助於評估機構,以解決分歧和爭議,使之趨於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備法律效力,是參考性評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時間點、某一特定物業一般的價值水平。

(二)房地產抵押貸款評估:這類評估是購房者尋求金融支援時,對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價值而進行的評估,它必須由金融部門指定或委派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一經確定,具備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檔案、對雙方有約束力。這種評估值一般較低。

(三)特定評估:這種評估是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對買賣雙方交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水平而做的評估,為了求其公正合理,須採用兩種以上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一經確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雙方須按確定後的評估值,計算繳納稅費。

房地產的評估有著具體的標準,但是對於問題的解決會存在著一定的難度,所以對於有關問題的解決,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程度的瞭解,從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對於當事人來說即使自己的房產評估出現問題,自己可以尋求有關部門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