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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簽訂合同毀約應該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5.16K)

一、商品房簽訂合同毀約應該怎麼辦

商品房簽訂合同毀約應該怎麼辦

1、要求房主繼續履行合同。

繼續履行合同是違約方必須承擔的法律義務,也是非違約方享有的法定權利。不論房主是否情願,只要存在繼續履行的可能性,購房人就有權要求房主繼續履行原合同約定的義務。

2、要求房主支付違約金。

合同對方違約的,購房人可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房主支付違約金。

3、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購房合同簽訂後,購房人往往要支付一部分的定金,合同對方違約,購房人可按照合同約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向房主主張雙倍返還定金。

4、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對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購房人有權提出索賠,具體賠償金額可與合同對方協商確定。

二、如何確定違約金

按照規定,若出現以下情形,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導致合同無效,又或者合同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便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出賣給第三人。

2、出賣人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5、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3%,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三、購房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購房合同違約金擔保合同當事人履行購房合同。由於購房合同違約金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開發商和購房者為了避免承擔違約金,都儘量按照房產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因此購房合同違約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購房合同的順利履行。

合同的違約金是根據合同價款決定的,合同的金額越多,那麼違約金也就越高。不管多高的價款或者是違約金,只要雙方可以很愉快的協商,並且協商達成一致,那麼都不需要起訴。所以在違約的時候,一定要先進行商談,說不定會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