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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產權房屋買賣可以麼?

房屋買賣 閱讀(7.06K)

農村集體產權房屋買賣可以麼?

現在很多人城裡人都羨慕農村的環境,都想到農村買一套房子養老。在農村,房子是建立在集體土地上,這和城裡有所不同。並且,在農村建房有嚴格的限制,必須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才行。那麼農村集體產權房屋買賣可以麼?下面小編結合相關法律資料為大家說一說。

一、農村集體產權房屋是否可以買賣?

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即業內所稱的"鄉產權",鄉產權並非字面意義上由某一級政府頒發的產權,而是在某些鄉村裡,當地政府未經國家許可,便將村裡的土地交給開發商,並由其建設並公開出售的商品房。

在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在這類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法律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外來者如果購買了這類房屋,並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而是居住使用權。

二、農村集體產權房屋持有者不能享受哪些權利?

如果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他所購的房屋所有權處在一種未經法定形式確定的狀態,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佈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2、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少有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3、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專案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5、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9條規定,都市計畫區內的集體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綜上所述,農村集體產權房是建立在集體土地上,不屬於私產,是政府統一規劃的。在這個層面上講農村集體產權房屋買賣是不被允許的,即便是城裡人了買了,這樣的房子也沒用產權證,購房者的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一旦後期發生糾紛,會面臨很多麻煩。所以小編提醒大家,在購房之前要熟悉當地政策,切不可貪便宜而給自己帶來麻煩。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