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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裡沒有寫違約金額還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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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裡沒有寫違約金額還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裡沒有寫違約金額還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二手房買賣合同裡沒有寫違約金額還可以要求違約金。違約金,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其違約行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一般分為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違約金,兩者均屬於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違約金的標的物通常是金錢,但是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二、合同違約免責事由有哪些?

並不是所有的違約都需要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免責事由包括:

1、不可抗力(法定)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冰雹;

(2)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戰爭。

2、在不可抗力的適用上,注意以下問題:

(1)不可抗力條款,可直接援用法律規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於法定範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於法定範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條款具有強制性,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以上的行為可以免除責任。

三、合同違約金的上限規定是什麼?

1、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我國相關的法律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

2、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3、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如果雙方在簽署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沒有就違約金的相關情況進行明確的規定的,在其中一方出現違約行為的時候也是可以依法要求對方支付相應金額的違約金的,因為這是《民法典》中明確進行規定的情況,但是還是建議最好在合同有所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