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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選房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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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選房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安置房不管是在發放還是日常購買過程當中,必須有著嚴格的購買流程和選房流程,否則的話,在安置房購買過程當中,就會造成一定程式上的混亂。其實對我國公民來說也是如此,即使大家購買的是安置房,但是對於房子的性質和其他方面畢竟都是有所要求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安置房選房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一、安置房選房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屋拆遷的具體補償和安置都是會由官方出具方案的,因此具有的流程是要看官方安排,但一般是按照以下流程來進行的:

1、核實身份安置房對購買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對購買者的身份進行核實。

2、選房確認工作人員會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後順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現場進行選房

3、公證公示選房過程將由公證處派員進行公證

4、結算領房購買者憑《房號確認單》、10日內到資金結算組辦理房屋差價款結算手續,並領取《領房單》,憑《領房單》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安置房交接手續,領取安置房鑰匙。

二、關於安置房房產證問題

1、拆遷安置房大多屬於小產權房,即土地屬於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後,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後,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後,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 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三、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麼證件?

1、安置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

3、拆遷安置協議及已回遷安置證明(收原件)。

4、查檔證明(收原件)。

5、被拆遷人身份證;若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被拆遷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收原件),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6、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7、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託書(收原件)。

8、安置單位受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收原件)。

10、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收件視窗領取,當事人共同填寫)。

我們可以看出安置房的選房流程主要是,對購買者的身份進行核實,選房工作人員按照選房順序後的先後順序呼叫姓名,公正公示選房過程,由公證處派員進行公證,然後最後領取安置房的鑰匙等。不過,目前我國的安置房基本上小產權房的性質比較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