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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產權房屋一方是否有權利私自買賣

房屋買賣 閱讀(2.7W)

夫妻一方出賣共有房屋簽訂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為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有產權房屋一方是否有權利私自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