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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否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2.03W)

女方婚前的房產可做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合理。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雙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否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