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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得房產證的回遷房買賣有效嗎

房屋買賣 閱讀(3.2W)
未獲得房產證的回遷房買賣有效嗎
在沒有獲得產權證的情況下,購買回遷房會存在很大的風險:
第一,回遷房辦理產權證時,一般是根據業主在簽訂回遷房協議時所簽訂的名字確定房產所有人。因此,如果在未獲得產權證的情況下購買回遷房,則辦理產權證時產權證上的名字並不是購買人。
第二,在沒有獲得房屋產權的情況下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是屬於私下交易,無法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在房屋價格波動較大的情況下,原來回遷戶有很大的毀約可能會主張解除合同要收回自己的房產。
所以,未取得產權證的回遷房的交易行為是存在較大風險的,提醒回遷房購買者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要留心該回遷房是否已經獲得產權證,記住未獲得產權證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的時候,要寫明自取得產權證多少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若該回遷房為夫妻共有,為了保證交易的效力,購房者應要求賣方的配偶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以防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