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發現後,交警部門應當立即吊銷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醉駕有什麼處罰程式?
交警部門在查獲醉駕行為後,會抽血化驗,達到醉駕的標準後就會立案,對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然後在法定期限內直接起訴到檢察院,再往後檢察院會公訴到法院,由法院依法審判。關於醉酒駕駛處理流程要點:
(一)對有酒後駕駛嫌疑的當事人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
(二)呼氣檢測結果達到或者超過醉酒駕駛標準的,對違法嫌疑人進行抽血檢驗體內酒精含量;
(三)血液檢驗報告顯示違法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四)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五)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銷駕駛證等行政處罰;
(六)醉駕事實被查清後,依法移送起訴。
三、醉駕取保候審有什麼程式?
1、提出申請:醉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法定代理人,應當場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2、等待稽核:取保候審申請提出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會在7天內做出統一的答覆。同意取保候審的則由相應的司法機關籤處《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讓犯罪人提出擔保人或繳納保證金。不同意的則告知申請人拒絕的理由。
3、取保候審執行:公安機關為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執行時向犯罪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犯罪人簽名,告知取保候審期間犯罪人應遵守的規定即可。
醉駕會立即吊銷司機的駕駛證,交通管理部門查處醉駕行為之後,要先去醫院抽血化驗,確定司機的醉駕標準,然後進行立案,收集相關的證據,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由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進入庭審階段,最後下達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