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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資登記在孩子名下房子歸誰?

房屋買賣 閱讀(2.66W)
父母出資登記在孩子名下房子歸誰?
律師解析:母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不宜簡單依據房產證記載的內容,就將房屋認定為子女所有。而且由於買房是家庭隱私,別人很難知曉真實情況,也不能簡單機械地依據舉證規則,就將舉證不利後果讓舉證一方的當事人承擔,這樣必然導致舉證一方敗訴的後果。此類案件關鍵就是在父母和子女之間找到承擔舉證責任的平衡點,比如買房的手續都是父母辦的,那麼就可以減輕不知情子女的舉證責任,讓父母對買房的目的和用途等方面進行舉證證明。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二十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