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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糾紛的房子能出租嗎

房屋買賣 閱讀(8.83K)

一般是可以的,沒有法律明令禁止此種行為。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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