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限購導致購房合同不能履行如何辦?

房屋買賣 閱讀(2.21W)
限購導致購房合同不能履行如何辦?
律師解析:限購導致購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限購政策出臺前簽訂合同的,賣方應當返還訂金或本金,各自承擔己方的損失,不承擔違約責任。限購政策出來後,買方明知不具備購房資格仍然簽訂購房合同的,不能要求返還定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