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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應如何處理

因疫情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處理是:
1.固定好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相關證據;
2.及時履行通知義務,減少損失的繼續擴大;
3.積極協商提出合理的減免請求;
4.必要時可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因疫情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