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集體土地證的房子是不能上市買賣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允許戶口為同村或同集體的人買,不能夠上市交易,其餘不符合條件的人購買不受法律保護。農村宅基地等屬集體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村民對土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此類房屋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