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起訴可以要求嗎

法律 閱讀(2.4W)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起訴可以要求嗎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起訴可以要求嗎

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的,合同中需要寫明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賠償對方損失,一般情況下是以約定交付違約金的形式進行賠償。但若是合同未約定有違約金條款或是約定不明確的,就不能夠要求違約方賠償違約金。
合同中約定了關於違約責任的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條款的,若發現一方違約,就只能要求對方賠償因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此種情況是不能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的。
在未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當事人要求違約方賠償實際損失的,可以先按照合同約定的關於違約造成損失實際的賠償計算方法計算損失;沒有約定賠償計算方法的,受損一方可以憑相關款項的單據等書面證據佐證,與對方協商賠償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即可;合同中未做相應約定,雙方當事人又未能達成一致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查後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