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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小產權房什麼意思

房屋買賣 閱讀(1.39W)

在我國小產權房什麼意思

房子是我們生產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承載,並且現在房子其實是具有一種鮮明的社會屬性的,對於業界人士來說各種不同性質的房產其實很好了解的,在國家經濟飛速發展的這幾年當中,保障房,商品房,還有一部分小產權房都充斥在房地產市場中讓有些普通民眾難以區分。相信現在還有人都不瞭解在我國小產權房什麼意思?

一、在我國小產權房什麼意思?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二、小產權房拆除有補償嗎?

小產權房是沒有合法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的,若涉及拆遷安置,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議積極與拆遷人協調處理。若涉及賠償,由於社群給了門牌、你把戶口遷過去,足以證明你對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權要求安置賠償,但具體賠償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跟你,則看你所買的小產權房的專案土地性質等等。

但不管怎樣,你依然是拆遷安置物件: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權人,你有權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時有關搬遷補助、裝修補償等等,亦可一併主張。具體怎麼賠法應參照當地拆遷補償標準,以所簽署的拆遷安置協議為準。 具體而言:對於小產權房在拆遷守程中能否獲得拆遷安置補償,分為兩種不同情況。

第一,小產權房的性質是屬於履行了審批手續的房屋,但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安置本集體民過程中擅自擴大了銷售物件。由於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得購買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因此買賣合同歸於無效。在此情況下,應首先認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屬於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遷安置補償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權人即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享有。

第二,小產權房是屬於違法建築。對於這種情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2條第2款“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的規定。

三、不慎購買小產權房怎麼處理?

(一)購買小產權房的合同效力如何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應當區分不同情況,妥善處理。

1、對於發生在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2、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3、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二)已購買小產權房如何處理

對於屬於買賣合同無效的小產權房交易,買家可以如此處理:

1、退房

狹義的小產權房不能買賣,因此小產權房買賣交易基礎就違法,可以主張退還購房款。協商不成建議起訴。

2、要求退還所交款項

因為小產權房屋的買賣是無效的,無效合同應恢復原狀,因此對方應退還你所交的款項。你可要向當地房管部門投訴,爭取退還所交款項。

實際上小產權房也就是說這種房子所佔用的土地多半都是屬於集體土地,在法律上將這一型別稱為鄉產權房,國家一般拆遷農戶的房子隨後又給補發的安置房就是屬於典型的小產權房。這種小產權房是辦理不到國家的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所以小產權房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