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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房子辦他項權證是什麼意思?

房產查詢 閱讀(1.8W)

買房子的這種事情業主自己心目當中一定要有主心骨,對開發商或者是銀行機構告訴的一些事情也得事先的瞭解一下,就比如小編相信肯定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在買房子的時候辦理他項權證的這種證件,因此,接下來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資料就是詳細的介紹一下,在我國房子辦他項權證是什麼意思?

在我國房子辦他項權證是什麼意思?

一、在我國房子辦他項權證是什麼意思?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二、房子抵押他項權證期限是多久?

一般來說在做他項權利登記時,上面就會載明期限日期,這個期限即為他項權證的期限,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房屋他項權證》中設有“權利存續期間”欄目,在他項權利登記時,要求以契載期限填寫。他項權證的權利存續期間,兼顧抵押權和典權。若是抵押貸款,則相應的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如是典當,則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項權證還載明瞭“登出時間”,即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項權證為登出之前,抵押權人或典權人(銀行、典當行)可憑藉他項權證相關規定,依法行使他項權利。

三、房屋他項權證的用途是什麼?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四、辦理房屋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材料?

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

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影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

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由此得知,房子辦他項權證就等同於是在對房子的產權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辦理好了抵押登記後出具的憑證就是他項權證,而且業主需要拿到他項權證然後再交給銀行,他項權證就證明銀行對於該套房子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之下是有權利處置的。且房屋他項權證上面標註的登出日期不是代表到期了以後自動就消滅了,得自己要去辦理登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