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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第房屋買賣相關政策是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1.81W)

嘉興第房屋買賣相關政策是什麼?

進行房屋買賣,就是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買賣給他人,需要注意的是,買賣的房屋必須擁有房產證。不同的地區,對於房屋買賣政策規定不同,那麼,嘉興第房屋買賣相關政策是什麼?房屋買賣的買賣稅費規定又是什麼?小編將在本文中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浙江嘉興宅基地房屋買賣的相關政策是什麼?

(一)完善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土地徵收範圍,探索制定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專案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徵收後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二)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併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類似於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戶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或宅基地閒置,國家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徵稅!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徵稅!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戶一宅。而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戶的農民,他們村裡的宅基地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已經出臺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二、房屋買賣的買賣稅費

二手房交易稅費

契稅

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印花稅

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05%。

營業稅

購買時間在兩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兩年後普通住宅不徵收營業稅,高檔住宅徵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稅。

城建稅

營業稅的7%

教育費附加稅

營業稅的3%

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 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稅 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以上,就是關於嘉興第房屋買賣相關政策是什麼的全部解答。本文主要介紹了嘉興關於宅基地買賣的相關規定,非宅基地的房屋買賣,還要依據當地的規定進行詳細分析。同時,在進行房屋買賣時也需繳納一定的稅費,依法納稅也是我國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