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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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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即房屋。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是否是現房;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一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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