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房屋買賣 閱讀(2.22W)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的內容有雙方的基本資訊、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裝置等情況、房款及付款時間約定、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的方式等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