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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二手房需經過哪些程式

二手房糾紛 閱讀(4.86K)

買賣二手房要經過以下這些程式:
1、簽訂合同,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攜帶相關資料辦理過戶登記,等待稽核;
3、繳納稅費,獲得繳稅證明;
4、領取房產證,完成過戶。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八條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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