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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二手房過戶流程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3.17W)
買賣二手房過戶流程有哪些
律師解析:買賣二手房過戶流程有:
1、對交易房屋產權進行調查。
購房者需要對房屋產權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稽核,在過戶之前看好房屋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無論是房產贈與還是買賣,都需要進行房產轉移,轉移雙方當事人都必須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也就是二手房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之中,必須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房地產坐落位置、面積和界限,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成交的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3、評估房產。
正常情況下,房產評估需要找評估公司,此過程大約要5~7個工作日。
4、辦理貸款。
若購房者辦理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需要同時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進行貸款申請;若只申請商業貸款(按揭貸款),只需要向銀行進行貸款申請即可。此過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時最長的階段。貸款辦理下來後,要注意登出該物業的他項權證。
5、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過戶申請。
二手房買賣雙方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檔案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拿受理單。
6、房地產管理部門核查。
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檔案進行審查,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覆;受理的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7、繳納契稅等二手房交易稅費。2016最新二手房交易稅費種類
8、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新的房屋產權證。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到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地產權證書。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