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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房產可以轉讓嗎

二手房糾紛 閱讀(2.02W)

在現代社會中,有不少父母出於對子女將來美好生活的考慮,會給他們還未成年的子女買房子。那麼,從法律的角度看,未成年人的房產可以轉讓嗎?此外,若是能夠轉讓的話,在實踐中,對於房屋轉讓的陷阱究竟應該怎樣去避免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解讀。

未成年人的房產可以轉讓嗎

一、未成年人的房產可以轉讓嗎

我國《民法通則》對未成年人的財產有特別規定,其中第18條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而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也有明確規定,如第12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第47條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其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只需向國土部門提交監護人證明和相關身份證明,並在此之前到公證處證明房屋買賣所得的用途是用作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生活等未成年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即可。

二、房屋轉讓的陷阱怎樣避免

1、買賣合同簽訂前,應至房屋所在區域的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狀況調查,瞭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轉讓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視,到辦理產權過戶時才發現房屋不能轉讓,則可能給購房人造成很大的損失。

2、簽訂買賣合同前應檢視業主是否取得產權證,並根據產權證等記載確定房屋型別。避免實際交易時才發現由於尚未取得產權證而不具備交易條件或所購房屋型別不符合購房人需要而造成損失。例如,需要的是非居住用房,則應購買商業用房。因為商業用房才可辦理營業執照。若購買住宅房,購房人將無法從事預期用途。

3、根據產權證確定產權人。若部分產權人或由非產權人簽訂合同,應要求其提供未到場產權人出具的委託書。否則若未到場產權人以合同簽訂人未取得委託主張合同未成立,購房人僅能向合同簽訂人追究締約過失責任,即由於合同未成立造成的直接損失,且舉證責任在購房人。

4、買賣合同應對付款流程及交易中各項事項作出明確、具體約定。履行過程中常常由於某筆款項的支付時間不明而產生糾紛,受損失的一方因為當初與對方未訂有明確條款而只能自認倒黴。

應該也有所瞭解了吧。此外,您還要注意的是,在購買二手房時,您還應該要弄清楚房屋的使用年限、物業等問題,詳細的去了解被轉讓房屋的相關資訊,避免出現買房後又後悔的情況。而為了避免前述情況的出現,建議您在購買房屋時,可以先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幫您把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