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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可以買房子嗎?

房屋買賣 閱讀(2.09W)

未成年人可以買房子嗎?

現在有不少父母在經濟寬裕的情況下購房,毅然決然的選擇將房子寫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這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面避免日後夫妻之間因為房產產生糾紛。那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未成年人可以買房子嗎?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未成年人可以買房子嗎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不滿8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義所進行的民事活動,要麼必須取得其監護人的同意,要麼直接由其監護人代理。對於購房這種標的巨大的合同,只能由其監護人代理進行交易。

未成年人雖然可以單獨購置物業,但因其沒有債務償還能力,所以不能分期付款,必須一次性付款。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在目前一些城市的各大銀行不辦理房屋唯一產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揭申請,申請住房貸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親或者是母親甚至是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共同來申請。

避稅——未成年人購房的主要動機

客觀分析,未成年人買房出現的原因很多,但據瞭解:有許多愛子心切的父母親是從長遠考慮,為逃避將來即將開徵的遺產稅。如果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那將來要牽扯到產權過戶等一系列問題,不僅手續麻煩,而且還要交納房產評估費、過戶費等稅費,如果現在就直接以孩子的名義買房,將來就免除了這一系列的問題。

當然,有的父母這樣做,並不是為了故意去逃避稅款和各種費用,還有其它原因:一是考慮小孩需要;二是有的父母考慮到婚姻不穩而採取“小鬼當家”的做法。

二、未成年人購房弊端提示

處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產權交易會相對麻煩。孩子當上了業主,到其成年需若干年的時間。這期間,孩童業主的房產處置權要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行使。這時,處置房產就會涉及到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二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四十七條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其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房屋不能隨意轉讓、交易,必須是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利益。

比如,未成年人出現重大疾病需要錢來治療,孩子要出國留學但錢不夠等。父母出售房地產所得款項將全部用於撫養未成年人。否則,日後孩子一旦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認定當事人在處分房產時是否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並不是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的職能,為減少日後可能發生的糾紛,在現階段,即便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地產,我們也應要求當事人提供合法的證據(如對有關事項進行公證),方可予以登記。

對於未成年人來講,在我國一般是指未滿18週歲的人,這些人要麼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要麼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如果是他們自己單獨的進行購房,那這樣的行為要麼是無效的要麼是效力待定的。但如果是父母買房登記在未成年人的名下,則也就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