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閱讀(2.37W)

1、如果僅僅是簽訂了《購房意向書》,明確了房產買賣的價格、房屋位置、付款時間、過戶時間、交房時間等條款,則可視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有權選擇要求賣家繼續履行該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已經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據合同的約定,要求賣家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房屋上漲的損失,還可以主張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