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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賣的開發商怎麼處理?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28W)

一、一房多賣的開發商承擔什麼責任?

一房多賣的開發商怎麼處理?

存在一房多賣的情況,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商品房買賣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的規定。

開發商一房多賣有效合同的當事人有權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銷合同的當事人和無效合同的當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內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合同,要求開發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

二、一房多賣後果是什麼?

一房多賣的後果,分兩種情況說明:

1、未辦理過戶手續

根據法律規定,原買房人有優先過戶的權利,可以向法院請求判令,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2、已辦理過戶手續

那麼出賣人已經構成了惡意違約,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買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出賣人根據房屋實際差價賠償違約責任。

三、一房多賣的處理原則有哪些?

1、已經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人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

2、沒有辦理過戶登記的其他購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賣人的違約責任。未辦理所有權過戶登記的,買賣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出賣人將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返還已付房款和利息、賠償損失等。

3、一房多賣一般不構成刑事犯罪。一房二賣不能取得房屋的一方買賣合同無效,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可交由仲裁機關確認無效並確認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同時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賠償損失。

開發商一房多買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遇到了房地產開發商一房多賣的情況,可以向公安機構報案,一房多賣的要受到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