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開發程式是怎樣的?
1、競標土地使用權,競得土地使用權後,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還有紅線圖。
2、建設規劃部門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
3、辦理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4、接下來是專案的總平面佈置設計,還有地質勘探,等總平審批通過之後就可以著手單體工程的方案設計並報批,等單體工程的方案也審批通過這後就可以進行施工圖設計了,施工圖設計之後還得送專業審圖公司審查,等審查通過後就可以到建設規劃部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接下來得去辦理人防、消防稽核、防雷檢測。還有工程開工前手續和監理手續,等這些辦妥後可以到建設局建工科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
二、房地產開發前期手續流程
1、首先應到國土局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
2、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專案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引數和效果圖。
3、選址定點階段。
4、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
5、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
6、規劃單體審查階段。
7、施工報建階段。
三、房地產開發費用
1、管理費用。可按專案開發成本構成中前1—6項之和為基數,按3%左右計算。
2、銷售費用。它指開發建設專案在銷售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或委託銷售代理的各項費用。主要為廣告宣傳費,約為銷售收入的2%一3%;二是銷售代理費。約為銷售收入的1.5%一2%;三是其他銷售費用。約為銷售收入的0.5%一1%。以上各項合計,銷售費用約佔銷售收人的4%一6%。
3、財務費用。它指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為借款利息和其他財務費用(如匯兌損失等)。
因此,如果要進行房地產開發,首先是通過投標的方式來競標到這個土地的使用權,取得了使用權之後,就必須到我國的相關部門去辦理土地的許可使用證,然後再次辦理一個土地的使用權證,然後就可以進行這個房地產的總設計與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