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民法典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45W)
民法典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一、《民法典》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民法典》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房屋買賣簽訂買賣或者協議時,如果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條款】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二、無效房屋買賣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主張該合同無效。該無效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無效,具有溯及力。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由人民法院、仲裁機關確認。房屋買賣合同被宣告無效後,將產生以下法律後果:

(1)出賣人返還房屋價款,買受人返還房屋,涉及到房屋因買受人裝修增值部分出賣可適當給予補償

(2)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如涉及到開發商惡意行為而導致合同無效,則開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金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4)因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第三人權益的,應當收繳雙方財產,歸國家所有或返還給第三人。

(5)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的,則應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雙方當事人之間關於房屋買賣問題能夠達成一致的意見,那麼就可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都是屬於合法有效的合同。當然的,如果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當事人都在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那麼根據《民法典》規定,將會導致合同是無效的。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