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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父母的房子為什麼要交稅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59W)

我國現在還未徵收遺產稅,所以單純的遺產繼承是不需要交稅的,但在繼承期間,例如房產過戶、車輛過戶其他有價證券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繳納契稅、增值稅等稅費的。

繼承父母的房子為什麼要交稅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