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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是否是用益物權

是。
居住權是屬於用益物權。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權。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居住權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是否是用益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