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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產糾紛的起訴書如何書寫?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08W)

一、有關房產糾紛的起訴書如何書寫?

有關房產糾紛的起訴書如何書寫?

房產糾紛起訴書範本

原告:————

住址:————

電話:——————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違約金;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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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被告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購房款履行了付款義務後,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購房合同成立,被告方應當在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按約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歸定,被告應當立即辦理房屋產權證並支付違約金。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利,特訴請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二、房產糾紛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房地產訴訟,在民事訴訟的案件管轄中屬於專屬管轄。專屬管轄是一種特殊的地域管轄。其特殊性表現為凡屬專屬管轄的案件,不允許其他同級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又規定,不動產糾紛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使用價值受到影響的財產,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設施、橋樑等等。當事人因房地產糾紛,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當向該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之所以規定房地產案件要由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主要是因為:

1、房地產是不動產,無法移動,這類訴訟既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也不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只能由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房地產案件由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為當事人參加訴訟提供了便利的條件,這樣既便於原告起訴和舉證,也方便了被告答辯和反訴。

3、房地產案件由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這樣既便於人民法院及時收集、核實各種證據和查明案件事實,同時也便於人民法院對生效裁判的執行。

此外,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房地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在實踐中,如果當事人之間就房產產生了爭議的,解決途徑有四種: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民以和為貴,大部分當事人都是選擇私了的。如果當事人要提起訴訟的,在司法實踐中逐漸傾向於將不動產糾紛區分為不動產權屬糾紛、不動產合同糾紛,兩類糾紛因性質不同,在管轄方面也應適用不同的管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