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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可以要求原地回遷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44W)

可以的。回遷權是指在舊城改造中,改建地區的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如果被徵收人願意回到原地,可以在一定條件下保障其在改建地段或者是就近的地段得到安置房的權利。回遷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舊房改造的政策,拆遷人或開發商將危改區內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後按照回遷安置的政策標準以及事先簽訂的拆遷協議,被拆遷人回遷,取得改造後新建的房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拆遷安置可以要求原地回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