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遷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遷或農民被徵地而來的房屋,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是根據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起90個工作日內辦理產權登記轉移的。《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權利人名稱變更和房屋現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二)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三)房屋翻建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申請變更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檔案。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