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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分的安置房的房產證要多長時間能拿到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3.25W)

很多拆遷戶拿到安置房之後因為各種原因想要出售自己所持有的安置房,但是沒有產權證就無法上市交易。安置房的土地性質一般是國有劃撥土地或者集體建設用地,因此不能直接交易。在取得安置房之後,政府一般在3年左右才會下發房產證。同時取得房產證之後,也有3到5年的限制交易期間。到了限制交易期間,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才能交易。

拆遷分的安置房的房產證要多長時間能拿到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十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二)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三)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四)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五)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六)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七)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