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房地產行業也蒸蒸日上。國家針對房地產的相關政策也相繼出臺和完善。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本文就房產稅的相關問題作出分析。
房產稅的徵收標準有哪些,期限有多長?
徵收範圍具體指開徵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徵收期限
房產稅徵收期限可結合房屋情況諮詢當地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
房產稅徵收時間是多少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所以,各城市的徵稅時間並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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