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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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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圳城市土地使用稅這個話題,個人覺得對於深圳這個城市土地承包還是要有利於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有些人還會覺得是看到了這片土地的商機,然後才會去承包這些城市土地的。但在土地使用稅方面國家也是有標準的,那麼下面就讓我們來了解下深圳城市的土地使用稅這個問題。

深圳城市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有哪些?

根據我國的城市土地使用稅規定,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方式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前,應先在稅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表》。資訊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三、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時間是什麼?

按照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深圳土地使用稅收的詳細說明。從上文可知,根據我國的土地使用稅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稅費。如果你對深圳城市土地使用稅還是有其他疑問的話,請你及時諮詢您所在地的當地稅務局,相信他們能給你更加詳細的說明,讓你更加的瞭解城市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