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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材料

二手房過戶需要準備的資料:

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材料

1、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

2、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3、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4、買方本人或賣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的人必須帶上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前去辦理。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