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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轉租的房子需要交房產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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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轉租的房子需要交房產稅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轉租需要交房產稅

不需要,因為房產稅是比較明確的,轉租人不是所有人因此不應納稅。對個人取得的房屋轉租收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76號)第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裝置等再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屬於租賃行為,應按“服務業--租賃業”專案徵收營業稅。

房屋轉租一般要交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對營業稅,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應繳納的營業稅減按3%的稅率徵收。對按市場價格出租的非居住用房按5%的稅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的7%徵收。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的3%來徵收。同時還需要繳納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