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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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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民事判決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借名買房

“借名買房”指自限購政策施行之後,部分有購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購房資格,即使能籤買賣合同,也無法在房地產中心進行交易過戶。在此情況下,個別購房者採用了“借名買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義購房,而購房款項卻由購房者自己支付。

有的人為了貪圖便宜的優惠政策,通過借名買房來獲得政府給予的優惠條件。那麼對於借名買房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在法律上是有詳細的解釋說明。但是需要我們瞭解到的是,在借名買房的時候,需要簽訂委託書合同,防止出現不必要的麻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