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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的區別有哪些?

房產證 閱讀(1.61W)

房屋買賣的過程中,土地使用權證以及房產證是必備的兩個證件,離開任何一種證件,房屋交易就會有風險,同時房屋在拆遷時如果沒有這兩種證明,也會得不到應有的補償。不過許多人並不瞭解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的區別,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在以下文章中作一個簡單的介紹。

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的區別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的區別有哪些?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最主要,也是唯一的區別就是,一個是登記土地使用權利資訊的,一個是登記房屋資訊的證件,二者在法律上沒有必然的聯絡。土地使用證在國土局進行辦理,房產證在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登記。

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被人侵佔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可以去土地轄區土地管理局查詢。一般在開發商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會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說開發商有專案規劃了,政府許可了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然後方可使用該土地,所以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並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取得了房產的所有權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其實,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並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係。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二、什麼是兩證合一?

“兩證合一”是一個形象的稱呼,總體意思是指原來使用的“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合二為一證(即:不動產登記證)。它是城鄉房屋產權證明的一次大統一。在現行的房產發證制度下,從城市到農村,共有集體土地所有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房屋所有權證、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房屋共有權證等8種證書。

如果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明,公民就無法證明自己對土地的合法使用權,而房產證則是公民合法擁有土地上房產的憑證,這兩種證件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缺一不可,而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已經實現兩證合一,即將兩種證件合併為不動產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