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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房產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房產過戶 閱讀(3.21W)

劃撥土地房產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一、劃撥土地房產過戶所要滿足的條件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據此,如果要進行劃撥土地房產過戶,那麼就要滿足以下的這些條件才可以成立。

(1)第一個就是所要劃撥的土地在使用方上面是有限制的,按照法律的要求,使用方必須是企業、個人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經濟性的組織。

(2)第二個是必須要擁有合法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可以是那些無憑無據的土地。

(3)如果所要劃撥的土地上面有其他的一些建築物或者是附著物,那麼對應的還要擁有這些建築物或者附著物的合法產權證明,如果不能提供相關的合法產權證明,那麼就不可以進行劃撥。

(4)必須嚴格按照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相關規定來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並且還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者縣人民政府補交相應的轉讓金。

二、進行劃撥土地房產過戶的流程

(1)首先就是必須熟悉《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關於劃撥土地房產的相關條例,並且要按照這些相關條例的具體規定來執行。如果確定要轉讓使用權的,那麼轉讓的這一方應該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提出相關的申請,在提交申請之後還要接受審批。

(2)轉讓的這一方還要向所在的地方的市土地管理部門或者是縣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相關的申請,提出申請以後,市土地管理部門或者是縣土地管理部門要對申請進行稽核,通過稽核之後,要遞交給相同級別的人民政府進行審批,審批過後轉讓的這一方就要到所在地的市土地管理部門或者是縣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出讓手續的辦理,按照轉讓的相關規定來繳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

(3)還要到相關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的轉讓變更登記手續,要到相關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變更登記手續。

(4)最後就是對房屋產權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三、辦理劃撥土地房產過戶需要的相關材料

(1)劃撥土地房產的相關登記申請書。

(2)想要申請劃撥土地房產的當事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如果當事人不是個人而是企業單位的話,企業單位還要提交相關的營業執照,企業單位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企業單位的法人相關的身份證明材料。

(3)要劃撥地房屋的權屬證書。

(4)可以用來證明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的相關材料,比如說相關的買賣和同,相關的分割協議,相關的入股協議,或者其他的相關材料等等。

(5)還要有經過國土部門批准的相關轉讓書面檔案。

(6)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上面規定所必須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