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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是否適用民事訴訟程式

民事訴訟 閱讀(1.71W)
勞動仲裁是否適用民事訴訟程式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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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有哪些程式

民事訴訟的程式有:
一、一審程式:起訴、受理、提交答辯狀、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辯論、作出判決、判決宣告;
二、二審程式: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