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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什麼手續?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3.25W)

領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什麼手續?

作為經常開車的司機朋友,誰也不敢保證不會發生交通事故,畢竟現在的路面交通情況不大理想。發生交通事故後,雙方確定賠償金額的依據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份認定書是交警部門受理案件後一週左右出示的,需要當事人到交警隊領取。那麼領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什麼手續?本文結合相關知識為廣大司機朋友簡單介紹下。

一、領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什麼手續?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了,你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就可以了。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哪些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三、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麼辦?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式的,作出複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複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

通過上文,小編為司機朋友介紹了領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什麼手續方面的知識。其實非常簡單,當事人憑藉身份證及駕駛證到報案的交警隊領取即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確定理賠金額的重要依據,如果當事人表示不服,可以在拿到認定書後,在規定期限向上級部門申請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