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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調解了想反悔要要怎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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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調解了想反悔要要怎樣辦
勞動仲裁調解了想反悔要要怎樣辦
1、勞動仲裁調解書簽訂以後,只要送達給雙方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2、因此,不可以反悔。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書,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據此向人民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2條規定:“仲裁庭在做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