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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才發現有隱瞞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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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才發現有隱瞞的共同財產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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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1、如果離婚時未分割的夫妻財產是因為受到當時某些客觀存在的原因,那麼離婚後仍然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院經過查證屬實之後會給與分割的支援。

2、如果離婚時,一方是故意的通過藏匿、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另一方不僅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同時藏匿一方可能還會根據情節的程度,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