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自動離職用人單位應該做什麼

法律 閱讀(5.9K)
自動離職用人單位應該做什麼
自動離職用人單位應該做什麼
1.自動離職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工資,但勞動者違法解除合同的應賠償損失。
2.自動離職,指勞動者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或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或不辭而別;或因受優厚待遇誘惑而擅自“跳槽”等。
3.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自動離職是法律賦予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僅應當按出勤結清工資,而且應當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