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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騙罪與詐騙詐騙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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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騙罪與詐騙詐騙罪的區別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為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

(1)詐騙行為發生的時空不同。前者只能發生在金融活動中;後者只能發生在金融活動以外。

(2)詐騙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過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這一金融道具實施的;後者是使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道具實施的。

(3)犯罪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金融憑證的監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後者只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的區別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