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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房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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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房屋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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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房屋抵押登記如何辦理


預售房屋抵押登記指債權人或第三人(抵押人)為擔保債務清償,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為企業固定資產的公有房屋(已核發了房屋所有權證的)同債權人(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權。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使用權不變。進行現房抵押時應提交的證件有:

(一)抵押人為個人的,應提交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2份;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影印件各2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證明和婚姻證明原件,影印件各2份;被擔保人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原件,影印件各2份;具結書;抵押物價值證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此外,如果是部分抵押的應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築面積原件和影印件2份;涉及集體土地的應提供鄉鎮政府或村委會同意抵押的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二)抵押人為單位的,應提交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2份;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影印件各2份;抵押人、被擔保人營業執照原件,影印件各2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影印件2份;抵押權人、抵押人和被擔保人經辦人身份證及介紹信或委託書原件與影印件;抵押物價值證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加蓋企業公章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抵押的檔案(指三資企業、股份制企業)原件和影印件;加蓋企業工會或企業公章的職代會同意抵押的檔案(指集體企業)原件和影印件;國資批文(指國有企業)原件,影印件2份。

抵押人應注意的一點是,抵押房屋原系商品房的,可不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已購公房設定抵押的,應提供已購公房上市准入通知書和個人購房成本交款計算表。

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是不能將預售房進行抵押,因為此時購房者沒有實際取得預售房的房產證,即使能夠進行抵押,也只是將債權進行抵押。而在抵押預售房的時候,還需要辦理登記手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