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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與住宅分離的土地成本如何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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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與住宅分離的土地成本如何分擔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住宅混合性土地是指“指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一般是指城市中的商品住宅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住宅混合性土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區別具體情況,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五十年,商業用地的四十年。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與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