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什麼情況下離婚一方能多分財產

法律 閱讀(1.5W)
什麼情況下離婚一方能多分財產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什麼情況下離婚一方能多分財產

據此,離婚時明確可多分財產的情形包括:

1.隱藏財產。如將車輛、首飾等動產藏起來。由於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財產申報制度,未主動申報的財產,是否可以視為隱藏財產,實務中處理不一。

2.轉移財產。轉移財產是指改變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如將財產無償轉讓他人。

3.變賣財產。如私自將房屋變賣,但變賣財產並不必然會對夫妻財產造成減損,只是改變財產形態。如果將變賣房子的錢存起來,並未進行消費,最終未必會少分。當然,如果私自變賣房產後,房產漲價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4.毀損財產。在實務中,夫妻矛盾激化時,一方可能會有砸壞車輛、收藏品等貴重物品的行為,若有證據證實,亦可主張多分財產。

5.偽造債務。